年以前的战斗英雄,姓韦,战场上眼球被打出来,人家塞回去又和敌人打,并多次打退敌人的进攻,这样的硬汉子,在好汉辈出的军队之中,也是比一等功还少的“荣誉称号”的获得者
这种人,不配感动帝国?
龙大妈认为,不配
人家有人选
“那位为了爱情奋不顾身,多次为情自杀未遂的女孩,我觉着那才是感动帝国的人”龙大妈认为,“毕竟,首先你是军人,你就应该奋不顾身,其次,你只是失去了一只眼睛,她失去的可是爱情啊!”
呃……
这论调,熟悉不?
赞美的人可多,关荫看着火大
还有脑残评论:“就是啊,何况三十几年前就给他装上了假眼,比起一无所有的那个女孩,我觉着没什么感动的”
下面有回复:“不是你一个人这么感觉”
龙大妈点评:“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所以这一届的《感动帝国》,我给差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