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是有禁侠令的,不许公开售卖武侠小说,尤其是商业性质
于是您就另辟蹊径,您不卖那本《破碎虚空》,您只是赠送
换言之,您卖的还是《江湖行》,定价也是按照《江湖行》的定价去卖
至于捆绑销售,不,捆绑赠送的那本《江湖行》,只是以赠送的形式,请人品鉴
这样一来,《破碎虚空》这本武侠小说,就不算是商业行为,算是打了个擦边球
由于是第一例,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去规避,所以您的这个做法就是无罪的
法无禁止即可行,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这样一来,您的《江湖行》,还有配套赠送的《破碎虚空》,就可以堂而皇之的在新华书店、百货大楼等大型图书销售部门上架销售,受众就多了很多
很多人可能看不懂或者不喜欢《江湖行》这本诗集,但一定看得懂《破碎虚空》
于是乎,很多人为了看《破碎虚空》,就不得不掏钱买《江湖行》
更有意思的是,大家都知道您的套路,却都拿您没办法
后来的人如果想学,没机会了
因为上面出台新规定了,堵死了后来人学您
这就让您的《江湖行》,成了孤本,同时具备了极高的收藏价值
也正因为这样,您后来的精装版,明明价格更贵,却很多人在抢,甚至市场价远比您的定价高
这就使大家都看到了这本书的收藏价值,就好像当年的猴票一样
能做到这些,您已经是名利双收了
可您还不满足,而是乘着这股劲头,还有借此赚来的资金,以及《江湖行》这本爆火的产品,整顿了红光机械厂的运输队跟保卫科,并且利用红光机械厂的火车配合,建立了自己的运输部门
从此以后,您坐拥出版社、销售部门,运输部门,就等于基本建立了自己的产销一条龙,完全掌握了上下游所有关节,把最大的利润都自己吃了,基本不给其他分销商,比如新华书店这样的企业分享利润
这种情况,可以让您做到利益最大化,并利用这种产销一条龙的模式,去提供大量工作岗位,顺便解决了红光机械厂的工作难问题,变相促进了红光机械厂的整改
只是这样还不够,您还必须有新的爆款产品,去维持这个产销一条龙的利益链条
所以,您在原先的基础上,再接再厉,不但搞出一个《知己》杂志社,让出版社那些您收过来的人都有了正式工作可干,还能源源不断的提供产品
《知己》这样的杂志,是月刊,每个月都要销售
得益于您那个‘人性之美,人情之美’的创刊宗旨,还有以新的视角,进行新批判跟新解读的精准定位
再加上您还别出心裁的在电视上给《知己》打广告,甚至用您自己拍的新型MTV做广告
结果就是,不光您的MTV火了,就连《知己》杂志,现在成了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唐居易 作品《重生四合院,开局是八十年代》第772章 我一直成功的原因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