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小故事组成,这些故事包括了民间的著名戏曲或传说
郑绍秋主演的是传奇系列《紫钗记》,总共只有三集,搭档是tvb镇台阿姐汪茗荃
郑绍秋听丁贤问到tvb的工作,他就顺口说了一句:“阿贤,上次见面的时候,你说过文志唱片缺歌手,这次台里让我和汪茗荃合演传奇系列《紫钗记》,插曲《长亭惜别》也让我们两个合唱,她还没有签约唱片公司”
丁贤有点意外:“汪茗荃是歌手吗?我只知道她唱过粤剧”
郑绍秋笑道:“她师从声乐大师鮑培莉,唱功非常犀利,比我厉害的多”
“那她今年多大了?”
“跟我同龄,都是47年生”
“47年?也就是二十七岁!不行,她年纪太轻,我暂时不能签她!”
听见这话,郑绍秋相当纳闷,其它唱片公司签女歌手,都是越年轻越好,甚至十七岁都嫌大,丁贤怎么反其道而行之呢
“阿贤,二十七岁的女歌手,在歌坛已经属于大龄”
丁贤知道是大龄,他解释说:“我刚开公司就签一个二十多岁的女歌手,还是tvb花旦,媒体会炒作,我必须考虑家庭影响,不能让绯闻缠身”
郑绍秋怔了一下,轻轻拍了下额头:“是我考虑不周,汪茗荃已经结婚,你确实不能签她,绯闻炒起来,影响更恶劣”
他心里打定主意,以后绝对不再介绍歌手,稍有不慎会得罪丁贤的家人
丁贤瞧了他一眼:“签你就没有问题”
郑绍秋苦笑起来:“我上次对你讲过,我是71年6月份拍《冷暖亲情》时签到风行唱片的,约期是五年,到76年6月份才能恢复自由身”
郑绍秋非常想签给丁贤,因为丁贤向他透露,一旦物色了合适歌手,丁贤就会转为幕后,不再做前台艺人
仅仅是丁贤的音乐原创才华,就值得郑绍秋跳槽追随,更何况还有丁贤的家庭背景,只要成为丁贤的旗下歌手,像上次百乐夜总会那样的糗事,绝对不会再发生
可惜郑绍秋有合约在身,暂时无法跳槽
丁贤多问了他一句:“你的违约金是多少钱?”
他并没有透露具体数字:“你刚刚收购唱片公司,一旦你挖我,会与风行唱片闹纠纷,这不利于你公司发展,我演戏有点天赋,但唱歌实在是比较平庸,在歌坛也没有名气,今年风行一直不给我出唱片,就是觉得我赔钱
讲真阿贤,我不值得你替我支付违约金,等过两年我的合约到期,如果你还看中我,那我一定签给你,绝不投奔第二家”
过两年他会通过《书剑恩仇录》爆红港澳,到时心态有可能发生小小改变
丁贤也仅仅是随便问问,并没有挖他的打算,但他这么醒目,丁贤也不能没有表示:“等我公司发展一段时间,在歌坛站稳脚跟,我会找林曜先谈一谈的,另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