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事情都自己冲在最前头
反过来,布鲁斯·弗兰克林就不是这样,不可否认是个有信仰且信仰正确,愿意为信仰奋斗的人,但是每次都让别人出头出进行各种暴力恐怖活动,自己则永远躲在角落里,甚至为此沾沾自喜
这样人的太精明了,精明的让人害怕,爱德华的本能告诉,弗兰克林其本人就是麻烦和危险的代名词,最好离远点
只是,每当晚上躺在床上时,总会不由自主的想到一些问题
这些问题在白天忙碌时不会被想起来,当然也可能是大脑自己打着忙碌的借口来可以屏蔽掉这些问题-因为其中隐藏着让人不安的事实
首先,可以肯定,从形式上来讲,斯坦福校方对于弗兰克林的指控就是在言论自由问题,校方没有掌握任何亲自参与暴力行为的证据,至始至终是认为弗兰克林的不当言辞导致了事后的暴力行为发生,应该为此负责
很显然,这违反言论自由的精神,从第一修正案的角度来说,校方的行为是彻头彻尾的违宪!毫无技术含量的,极其简单粗暴的那种
其次,没有任何人愿意为弗兰克林辩护,这粗看没什么问题
但爱德华自己在耶鲁法学院混过后知道,法学院教授中有不少天真的理想主义者,不少人执着的让人觉得匪夷所思,用中国话讲就是认死理到极致
所以,在米国,不管任何人任何罪行都不缺律师,尤其是弗兰克林这种涉及言论自由的案子
可现在非但斯坦福法学院和斯坦福社区所在没有一个人愿意为辩护,甚至都无法请到其它地区的律师过来为在听证会上进行辩护
这显然是太不寻常了
而且还得知,校方倒是花了大钱,请了好几个一流律师来在听证会上对弗兰克林进行指控,同时却拒绝为弗兰克林支付律师费用
这个听起来有点扯淡,但这是大学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学校有义务为终生教授找个律师,以保障其自身的利益不受侵害
这条潜规则,说是虚伪也好说是米国精神的代表也罢,至少在此之前大家都还是默契遵守的
这次斯坦福校方直接跳过,显然也是着实恨透了弗兰克林,以至于开始不要脸面了,这好比是“陈叔叔这次是真的生气了啊……”
爱德华能理解校方的想法,但反过来,是不是也证明校方自己多少有些心虚呢?
说实话,斯坦福的做法远不如耶鲁
爱德华在纽黑文的三年博士生涯,正是耶鲁最黑暗的时代
各种学潮学生运动
校方也不是没想下黑手
但每次,法学院的教师都会站出来,自愿的替被校方处理的学生辩护
说这些家伙欺世盗名也好很傻很天真也好,至少这种行为是司空见惯的
搞到后来校方也有些疲了,大有“累了,毁灭吧”的自暴自弃的倾向
斯坦福这次万马齐喑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