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斯乐女士在拍摄期间完全……乐在其中……
反正没事干,爱德华一个电话找到了哈里·雷姆斯
爱德华,“哈里,是,方便嘛,想找征求点事情,就是关于拍摄期间,琳达·拉芙莱斯和她在她书中所言,似乎,似乎……”
哈里·雷姆斯大笑:“这可问对人了这么说吧首先丈夫查克确实是个混蛋,这点没有疑问,没看过书,但可以确定她书里对查克的描写,最好相信……可信度不低于99%但问题是琳达也不愿意离婚,实际上,她完全可以离婚,而且查克这胆小鬼,绝对会同意的,可她就是不离这是非常奇怪的事情”
“活儿好?”某人心中嘀咕
“其次,拍摄过程中查克就几乎完全不在场,达米雅诺把支走了,因为怕看到琳达如此沉迷于‘艺术表演’中,而导致嫉妒的发狂”
“琳达,完全进入了角色实际上,们在拍摄之前就睡过,而且彼此都非常满意,于是在真拍的时候,就更加那个了……”
爱德华:“可是琳达在书里说‘因为她想报复查克,所以就开始和逢场作戏……’”
“上帝,这是……这……”哈里·雷姆斯的声音听起来无比震惊“艾德,要相信,可是能非常清楚的感受到当时琳达的情绪,很明显她沉迷于此,并且异常享受!这是真的”
“当然,如果是,肯定也这么说,毕竟事关尊严,不是嘛……”某人嬉皮笑脸的打趣
“艾德……这个,这个shuquge9 ¤,发誓!”
“okok,知道,知道,开玩笑的所以的意思是,琳达·拉芙莱斯小姐从头到尾都在撒谎?这本书完全不可信?”
“是的,和她睡了无数次,太清楚她的身体反应了而且,把这个案子打到了最高法院,现在全米国都在不停的谈论琳达是个聪明人,日子也不算太好过,如果这个时候出版商找上门去,许给她一大笔钱,让她‘合作’,觉得会是怎么样?”
“呃”爱德华无言以对,这是米国日常了
乘热出书赚钱,别管内容有多么胡说八道,依靠出版商强大的市场营销手段,总会有人(蠢货)买单,而且有宪法保护言论自由这个帽子在,哪怕书中极尽造谣污蔑之事,被喷得那位也无法通过法律手段来为自己讨回公道
那要报复怎么办?哥们儿/姐们儿也出本书啊!痛斥对方对的污蔑!什么写不来,没事们这儿有一流的写手!都非常富有正义感的!
们早就为所受到的不公正的待遇而气炸了肺!
是的,们不收一分钱的代笔费!
而且书卖出去了,还分钱给!
这是多好的事情,还不赶紧签合同?!
如此一来,出版商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双赢!
合众国这边呢,保护了言论自由,维护了出版市场的繁荣,养活了大量的从业人员,外带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