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施令
总体来说,大总统可以决断国家军政大事,掌握庞大权力,这些权力确保了天京中央政府是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具备真正的实权
但与此同时,他又设下司法院和立法院作为国家法律机构,专门决断司法和立法相关问题,有关这些问题,除非战时和其他危机紧急时期,否则大总统也没有制度上的权力可以干涉
这一点,赵学宁并没有妥协,而是把这一条写在尚未完成的《兰芳宪法》之中
尽管这一切只要他自己愿意,就能随时改变
可他是真的想要建立一个共和国的
虽然他的部下们、国民们并没有类似的知识储备和心理准备,大家基本上都还在传统思想中遨游,少数欧洲人部下也都生活在王权社会之中,对共和的理念并不清晰
从这一点上来说,美国确实有着得天独厚的建国条件
他们孤悬海外,内部并没有深受欧洲传统熏陶的传统封建贵族的掣肘,这是他们能够建立起新体制的重要外部因素
与之相比,法国就倒霉的多,好不容易让路易十六摸不着头脑了,结果周边一票王权国家吓坏了,赶快联合起来搞了六次反法同盟大举干涉,愣是不让人家共和
从这个角度来说,赵学宁既不幸又幸运
不幸的是,那个最强的传统专制国家就在他的北边
幸运的是,这个国家的统治者垂垂老矣,没有太多的精力干涉外部,基本放弃了影响力外溢,转入内卷模式
尽管条件苛刻,赵学宁也坚决的否决了称王称帝的声音
赵学宁决定兰芳共和国的最高国家元首、军队总司令为大总统,大总统掌握国家军政大权,但是不世袭
大总统原则上由选举产生,至于具体的选举办法,以及大总统的任期,并没有确定下来
因为共和国草创,很多赵学宁设想中的机构和制度在世界范围内也没有先例,所以相关制度只是停留在赵学宁的手稿阶段,并未决断立法,甚至什么时候能付诸实施都有待商榷
于是乎赵学宁采取了兰芳公司时期的公司决策会议制度,把这一制度扩大化,用以在过渡时期成为兰芳共和国的最终决策机制
这一机制在兰芳公司时期多次运用,事实证明,效果不错
决策会议是兰芳公司时期由公司的功勋元老们组成的会议,以赵学宁为首,每一个人都是在公司发展壮大的历程中做出亮眼贡献、有一定威望和民意基础的人
他们往往都很能打,或者能打,还有能打
这个会议作为兰芳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赵学宁为其取名为董事会
即赵学宁担任兰芳公司的董事长,而其余人都属于公司董事,当时,董事会三个月召开一次,有些时候事情紧急,则特事特办
董事会中任何一个成员包括赵学宁在内都有提案权,具体的决策流程,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