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信仰
这是好事,同时也是坏事
若是放在宇宙这个宏观角度来看
那时候的我,和刚出生的新生命体,没有太大的区别
族人们带着对未来的美好期盼,所以才选择选择信仰我
且无私的为我提供着信仰的力量
这一切只因为,我是他们口中的天才
然而他们却不知道,被称为天才的我,仅仅只是一个,才刚成年的生命体
我的前半生,从未离开过母星
那颗由各种物质元素分子组成的行星
二十岁不到的我,满心都是理想与抱负
仅仅只因为,我是个天才,是族人口中的天才
好在族群的人口数量足够的大,因此我成为领导者之后,也没有对族群造成什么太大的影响
现在想来,或许正是因为我没有太大的过错,族人们彻底对我放下了心
在元老会的建议下
族人们耗费了大量的资源,为我建造了一座神殿
名为‘灾祸教堂’
随后,族老们为我制定了,能够精准指向我的名讳
这一切,仅仅只是为了能够让我更好的吸收,族人们提供的信仰之力
那个时候,在我的认知里,我就是整个族群的天
又或者,我是整个宇宙的天
毕竟,我是个天才嘛
可实际上,直到我成为祂的眷者以前,我都没有掌握任何的权柄
我所拥有的,仅仅只是对于自然元素的亲和力,仅此而已
或许,我只需要待在族人们为我建造的神殿之中,就能够成为族老们预言中的旧日支配者,拥有堪比一颗恒星的伟力
可所有族人都高看了我
我在一声声的‘天才’中,迷失了自我
‘天才’和‘天灾’
两个词仅有一字之差,其所代表的意思,却是天差地别
族人们称呼我为‘天灾’
却不想,我成为了族群的天灾
满脑子都是理想和抱负的我,真的是一刻也无法在这颗贫瘠的星球上待下去了
我迫不及待的,想要在星空中施展自己的抱负,好不浪费我这‘天才’的头衔
那一年,我晋升为了神祇
我的晋升速度,打破了整个族群的记录
若是按照陆笑他的世界的年龄来算
我在不到三十岁,就成为了神祇
正常情况下,一个生命体想要晋升为神祇,起码也需要上百年的时间
这已经算是很快的
而我仅仅只花费了不到三十年的时间
站在宇宙这个宏观角度来看,那时候的我,和新生的婴儿无异
通过这件事,我也认定了,我就是一个天才
一个应该在星空中,发光发热的天才
若是给我充足的时间,整个宇宙都应该像我的族人一样,匍匐在我的脚下
那时候的,真的就是这样认为的
自打我晋升神祇之后,我便不满足于现状了
那时候的我,没有一刻是想留在母星上的
我理所当然的认为,像我这样的天才,应该于星空中征战
也只有这样,才能不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逸臣 作品《诡异收容所,你收容我一个人类?》第1361章 番外篇(天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