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事:在去澳洲之前,先绑了蔚澜,然后逼她找李牧要钱,自己尽全力从她身上多弄些钱出来
宋志磊并非鲁莽之徒,来燕京之前就已经确定好了所有细节
首先,从沪市找了几个亡命之徒,许诺给们绑票案20%的提成,让们跟自己来燕京作案;
其次,已经找好了洗钱的路子,绑架自然要拿现金,但现金很难换成澳元带去澳大利亚,而找好的路子,对方可以收取40%佣金帮自己洗干净这笔钱,把60%折换成澳币打到自己在澳大利亚的户头上说白了,就是自己给人民币现金,用澳大利亚的账号把60%的澳元到自己账户上,而这笔赃款,对方有办法慢慢洗白、赚个差价;
再次,宋志磊确定钱到账之后,就立刻买机票飞去澳大利亚,国内警方可能还没找到什么线索,自己就已经到澳大利亚了,两国之间没有引渡协议,就算国内警察破案,自己也可以在澳大利亚高枕无忧;
最后,宋志磊还有一个额外目的:蔚澜必须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