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的罪业而得利,那么显然应当视作共犯如果没有,那么二者之间就没有关系换而言之,享有继承权的同时必然伴随着债务的清偿,这是权责一致原则”
【我不这么认为.】阿波罗尼娅沉声道,【从理性与法律出发,当然会如此但是这世上,不是所有人都能从合乎法理的角度来思考问题,更不是所有人都会时时刻刻用理性来武装自己的思维无论是否从父母的罪业中获益,实际上子女都必然会从父母那里继承些什么——名望、罪恶、力量,这些都很难以‘继承’或者‘不继承’来区分】
“你竟然会想得如此深刻?”
【因为这个姑且是我的专业范畴——你可能想不到神谕所平日里主要的营收是从哪来:因为离婚和遗产继承导致的财产分割案】
“哈?为什么?”
【因为原则上,古希腊哲学普遍认为遗产的继承并非完全合理因为一个人的德行虽然可以帮助他获得财产,但就和德行本身不能继承一样,财产是否可以继承是值得商榷的柏拉图在《理想国》里就明确提到,城邦的统治阶层要放弃自己的遗产,进而放弃大部分私有财产,只有这样才能做到绝对的公平在这种思潮的影响下,罗马帝国会征收巨额遗产税任何形式的财产赠予、分割,也都要缴纳巨额税收】
“所以他们来神谕所打官司?”
【是而且理论上,下达最终裁定的就应该是神明,法庭只是代替神明进行决断而已——这个理论在大多时候都只是理论,毕竟有法院这么个专业的机构在,轮不到神谕所来审案但如果涉及到巨额财产的分割,大多数人都会倾向于通过非正式途径来解决神谕所,主要就是在这里进行调节这种事情实际上在罗马多如牛毛,因为罗马人还有一笔身后保险的费用,死后还要续费维持身体的保存以备将来重生杂七杂八地混在一起,神谕所的生意其实还挺不错的】
“那卡琳这种事.”
【卡琳这种事确实很棘手这种情况,我可以举个例子——也是我经常看到的案子我们假设公司A的所有者知道自己快死了,但罗马遗产税适用累进税原则,数额越高税率越大巨额财产的税率,可能高达85%,乃至90%以上,而且上不封顶】
“竟然是这么算的?”
【是所以,很多人就不倾向于让自己的儿女继承实际的遗产,而是继承关系——比如在生前就对公司的业务进行拆分,把利润好的部分分拆到自己儿子的独立公司去,而把业务上没有进展的部分留存在本公司来维持一个架子经过一系列的操作,在死前把整个公司搬空都是可以的
【毕竟很多时候,公司本身只是一团收入和支出的混沌组合体,其本身的有形资产并不那么重要,最重要的资产实际上是关系把这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鲤鲤鱼仙人 作品《大明与新罗马与无限神机》第一千四百六十三章 森林王的祭司